香港新闻网6月7日电 据香港《文汇报》报道,近日发生多宗涉嫌法庭内拍照事件,引起社会各界开注。律政司司长郑若骅昨日强调,绝对不能接受任何意图向陪审员施压的行为,而最近一宗涉及庭内偷拍案件的判决,已向公众发出明确而且具阻吓性的信息。她指出,司法机构已随即加强措施,现时已有足够途径让到法庭旁听者知悉不可在法庭内摄影的规定。
立法会议员谢伟俊昨日就庭内拍照的问题提出质询,认为司法机构应加强措施,防止再有在法庭内偷录及偷拍陪审团的事件。
郑若骅:不容施压陪审司法人员
郑若骅回覆指,绝对不能接受任何意图或有实质风险会对陪审员及司法人员构成不当压力,以致他们产生偏颇的行为,并批评这些行为或对被告人造成不公,更有可能削弱公众对陪审团制度和刑事司法制度的信心。
她指出,最近在高等法院原讼法庭处理一宗涉及在法庭内偷拍的刑事藐视法庭的案件中,法庭裁决被告人干犯藐视法庭罪,须监禁7天,判刑已向公众发出明确而且具阻吓性的信息,显示法庭绝对不会姑息在法庭内非法摄影的行为。
就另外一宗涉及在原讼法庭案件审讯中发生的陪审员被偷拍事件,郑若骅表示,警方已经展开调查,她会严肃跟进事件,但为免影响日後的相关跟进工作,不宜作进一步评论,亦不宜在现阶段透露具体详情。
她强调,在收到警方的调查报告及证据後,将会根据《检控守则》和适用法律,考虑是否就事件进行检控或展开藐视法庭的交付羁押程序。
司法机构政务处表示,一直采取措施以提醒法庭使用者在法庭内不准摄影,故非常关注并以严肃态度对待近日的事件,正积极考虑发出实务指示,规管在有陪审团参与的法律程序中,使用流动电话及其他有摄影、录音或录影功能的器材。
司法机构已实施多项加强措施包括:在法庭程序开始前在法庭内作出广东话、英语及普通话公布提醒;在当眼处张贴更多有关禁止摄影的通告及标示;透过司法机构人员因应适当情况以口头或书面告示的方式,更全面地提醒法庭使用者;於法庭程序进行期间,在有需要时增派保安人员监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