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中通社6月1日电 香港高等法院早前裁定公务员事务局拒绝让一名公务员的同性配偶享福利及津贴的决定属歧视,但同时裁定税务局拒绝合并评税的做法合宪。随後与讼双方均提上诉。上诉庭1日颁下判辞,裁定公务员事务局上诉得直,同性伴侣不可享公务员福利,但该公务员对税务局拒绝合并评税的上诉则遭驳回。
据港媒报道,代表政府一方的大律师早前陈词称,公务员配偶福利为依附於婚姻关系的核心权益,而香港法例并不承认同性婚姻,故随之而来的公务员福利及税务优惠亦不适用於同性配偶。即使二人在外国合法注册结婚,但不等同於在香港已婚,因此伴侣不能享有相关福利。
身为申请人的高级入境事务主任梁镇罡透过律师发声明指,自己和丈夫均对判词感到非常失望。梁镇罡强调他和丈夫二人并非想获得任何优待,只希望如普通人一样,获得尊重和公平对待,他们将与法律团队商量,以决定是否上诉至终审法院。
据香港媒体报道,梁镇罡2014年与同性伴侣在新西兰注册结婚,回港後向公务员事务局更新其婚姻状况遭拒,其同性伴侣未能享有公务员配偶福利及津贴,两人亦未能以配偶身分合并评税。
梁镇罡为此提司法覆核,高院去年裁定公务员事务局的决定歧视,认为同性伴侣应享福利及津贴,但同时裁定税务局拒绝合并评税的做法合宪。(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