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中通社5月31日电 香港一名无业男子与一名12岁女童於2011年间多次发生性交,女童家人报警处理。被告潜逃澳门6年後返港。他31日在高院承认7项非法性交罪。案件将押後至下月29日判刑。
案情指,女童於2011年3月离家岀走,她先在朋友家中留宿,而经朋友介绍後认识被告,并改在被告家中留宿,两人同床而睡,而後发生性行为。同年6月7日,女童被家人寻获;家人就失踪案销案时,事主向警方透露曾与被告性交。
被告担心要为性行为负上刑责而在同年前往澳门,并於去年返港。於警诫下,被告承认在女童留宿时多次与她进行性交,并声称二人为男女朋友关系。
案件将押後至下月29日判刑,以待索取女童的心理创伤报告,以及被告的背景、心理及精神科报告。(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