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这项研究是由陈笃生医院的一组医生,针对418名医生、护士与综合医疗保健人员所展开,当中包括在加护病房值班的医护人员。结果显示,有半数参与调查者知道人体器官捐献法令的最低有效年龄为21岁,而少过一半的医护人员知道法令只适用于心智正常人士。
本地一项研究显示,虽然经常得照顾情况严重甚至病危的病患,但不少加护病房的医护人员对推行超过30年的人体器官捐献法令还是一知半解。
其中,有半数参与调查者知道最低有效年龄为21岁,清楚这个法令只适用于心智正常人士的医护人员还不到一半。
这项研究是由陈笃生医院麻醉、加护护理和疼痛医学部门的一组医生针对418名医生、护士与综合医疗保健人员所展开。
研究人员连续两个星期邀请在这家医院加护病房(icu)值班的医护人员与医院麻醉、加护护理和疼痛医学部门的医护人员匿名参与问卷调查,最终收回约170份回答较为完整的问卷。研究报告发表在上个月的本地医学期刊“annals”。报告没有说明调查何时展开。
虽然研究只局限于陈笃生,研究对象的观点可能有所偏颇,但报告也指出,陈笃生拥有本地最大规模神经外科加护病房,全国很多脑死的器官捐赠者都来自那里。
研究结果显示,参与调查的医生虽比其他医护人员更了解人体器官移植法令(hota),但在74名医生中,仅有10人能正确回答所有与辨识适合器官捐献者相关的问题。相比之下,仅五名,即5.2%的非医生医护人员能正确回答所有问题。
更令人惊讶的是,不到一半(44.7%)的参与调查者知道hota只适用于心智正常的公民和永久居民;也只有一半的人清楚21岁以下的公民和永久居民不会被强制要求捐献器官。
脑死认证问题方面,同样的,医生比其他医护人员更了解脑死认证相关临床检验与测试,但却也仅有14人能正确回答所有相关问题,能正确回答所有问题的非医生医护人员只有一名。
一般而言,年资越高的医生,对于hota与脑死认证的认识越深。
有157名参与调查者认为,应将脑死认证相关培训融入医护人员培训课程内;也有110人觉得有必要每一两年举办一次课程巩固知识。
另一方面,调查也显示,97%曾照顾过器官捐献者的医护人员比没照顾过(88.6%)的更愿意捐出自己的器官;曾照顾过器官捐献者的医护人员中,有98%支持器官捐献,这个比率比没有照顾过的90%高。
于1987年推行的hota曾在2004年和2008年修正,扩大所覆盖的人群和器官,心智正常的21岁及以上公民和永久居民,只要不选择退出,肾脏、肝脏、心脏和眼角膜就可能被取出供移植用途。
研究报告指出,医护人员对于器官移植方面的知识与沟通仍有改进空间。
更扎实的知识与沟通基础能让医护人员更自信地照料潜在器官捐献者与家属。这或许有助于增加实际捐献者的数量,并能为所有人提供正面体验。
值得一提的是,尽管法令推行多年,但这份调查显示,有四分之三参与调查者认为器官捐献应该为自愿性质,仅有11.7%认为不应让国人自愿选择退出hot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