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妻子从中国来新替丈夫索工伤赔偿,原本已获准得27万2500元,但建筑公司在高庭上诉得直,原因是案发现场没证据显示男子是因为工作劳动才中风的。
本报日前报道,来自中国江苏的钱国梁(49岁)12年前来新工作,他于2013年10月19日,在金文泰一带的工地工作时突然晕倒,其他工人上前急救时发现他口吐泡沫,后脑勺出血。
钱国梁过后入院动紧急手术,保住性命,但却从此瘫痪,无法站立走动和正常讲话,需有人全天照顾。
他的妻子赵晓娟过后到本地为丈夫申请工伤赔偿,并在去年9月获赔27万2500元,但建筑公司提出上诉,高庭于今年4月25日判公司上诉得直。
工伤赔偿法令规定,雇员若是在工作场所发生意外而受伤,就算没有人为过失,或甚至是雇员自己的过失,都应获得赔偿。
不过,高庭在早前的判决中裁定,工作中身体蒙受的日常“磨损”(wear and tear)不算意外,而就算事件被裁定为意外,也未必受到法令保护。
法官在判词中表示,没有足够的证据显示钱国梁中风前在做什么,也没有证据显示工作劳动是导致他中风的主要原因。
法官说:“只有证据显示钱国梁在早上8时接获指示,到34楼安装金属模板,同事在当天下午5时发现他倒卧在地,身上并无伤痕。”
医生在庭上供证时也说,钱国梁的脑出血是因高血压导致,他患高血压多年,但迟迟没治疗。
新加坡意外援助中心执行主任李庆祥受访时透露,他和其他义工在了解到钱国梁的困境后,过去几年一直定期探访钱国梁。
李庆祥说,钱国梁和赵晓娟已于今年3月回返中国,而钱国梁的病情已稍有改善。“公司的老板预支了一年的薪水给他,大概是2万新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