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案一读
小额索偿庭未来的索偿顶限可提高,索偿时限料将延长,并能审理分期付款租购的索偿案。
律政部第二部长英兰妮昨天在国会为小额索偿庭(修正)法案提出一读,通过扩大小额索偿庭(small claims tribunals)的司法权和加强索偿程序,方便更多人寻求司法途径解决问题,也让索赔案能快速和更具成本效益地审理。
修正内容包括:索偿顶限将从现有1万元调高到2万元;双方如果同意,索偿顶限也将从现有2万元调高到3万元。
法案一旦三读通过,索偿顶限将与英国、澳大利亚和加拿大的小额索偿庭的顶限大致相同。
另外,附在消费者保护(公平交易)法的分期付款租购(hire purchase)索偿案,也可交由小额索偿庭审理。这将使国人可以更快且更节省成本的情况下,根据消费者保护(公平交易)法解决索偿。
此外,索偿时限将从现有的一年延长到两年,这将让双方有更多时间寻求纠纷解决方案。
至于程序的加强,索偿庭的仲裁推事在审理过程中将享有更大权力,让各造专注在主要课题上。这么一来,将省下更多时间和金钱。索偿庭也有权强制各造出席社区调解中心或其他调解人主持的调解,或下令任何一方支付讼费。地方法庭有权把案件移交小额索偿庭重新考虑,或在一些情况下,下令索偿案交由另一仲裁推事重新审理。
律政部去年12月至今年1月,就小额索偿庭(修正)法案展开公共咨询。在获取了公众及包括国家法院、贸工部等利益攸关者的建议之后,才敲定上述主要修正。
附属国家法院的小额索偿庭成立于1985年2月,为消费者和供应商提供一个快捷和便宜的平台解决纠纷。根据资料,它每年处理1万多起索偿案。
另外,英兰妮也提出知识产权(边境执法)法案一读,主要是修正四个统称为“知识产权”的法令,包括版权法、商标法、产品外观设计法令(registered designs act)和地理标志(geographical indications)法。
修正内容包括赋予关税局新权力,一旦起获进出口的侵权品,就可以把涉及者的名字和联络,提供给相关的知识产权拥有者,好让后者可以展开法律行动。
为避免知识产权拥有者“捞取”竞争者的资料,法案规定只有在关税局截获侵权产品,以及知识产权拥有者提供了保证金,并能证明所拥有版权的支持文件之后,关税局才可发放涉及者的资料。
法案也将根据欧盟——新加坡自由贸易协定加强执法措施,包括在知识产权拥有者的要求下,没收可能的侵权品,并划一“知识产权”法令涉及边境执法的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