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新闻网5月16日电 据香港《商报》报道,近日天气炎热,不少家庭已开冷气消暑。消委会测试了15款一匹窗口式冷气机,发现当中14款量的冷量较其声称低;另有6款的“能源效率”被“作大”,全部标示为1级的“声称”,经测试後发现5款只达2级、1款更只有3级水平。消委会表示,若干测试产品出现的差异,明显超出能源标签实务守则,已交机电工程署跟进。消委会又呼吁厂商应确保产品的实际效能符合“声称”,让消费者选择冷气机时,能准确了解产品质素。
消委会测试了15款一匹窗口式冷气机,是次样本量得的制冷量由2.45至2.62千瓦,数值越高表示制冷速度越快,但测试发现只有1款样本量得的制冷量稍高於其声称,其余14款较其声称低1.7%至7.1%不等,虽然差距是在“产品能源标签实务守则”及国际惯常做法容许的可接受公差范围10%之内,但强调厂商应向市场提供最准确的产品资料,如不能准确反映是损害了消费者获得正确资讯的权利。
6款冷气机“作大”“能源效率”
在能源效率方面,以传统的能效比计算,即在特定环境下的制冷量耗电量比率,是次测试样本的数值介乎2.54至3.01,平均值为2.90,较5年前同类测试的平均值2.67提升了8.6%,反映整体产品的能源效益有进步。能源效益亦直接影响电费开支,以每度电1.2元计算,假设全年开冷气180天,每天12小时,各样本每年所需电费由917元至1106元不等,相差可达189元。
根据“产品能源标签实务守则”的准则,制冷季节性表现系数高於3.0的属1级、达2.8属2级、达2.6属3级,而今次全部样本中,能源标签均标示为1级,但测试发现只有9款样本的实际能源效益符合1级水平、另外5款只属2级、至於最贵但制冷季节性表现系数值最低的1款样本,实际能源效益只属3级,差异超出“产品能源标签实务守则”及国际惯常做法容许的可接受公差范围10%之内,结果已交机电工程署跟进。
另外,消委会亦发现大部分样本的代理商提供3年或以上的新机全机保用期,2款只得1年,而各样本的续保年费由420元870元不等,相差达107%。若消费者需要洗机服务,只有1款样本的代理不提供此服务,其余本於保用期内市区费由380元至1050元不等,相差近176%不等。
消委会提醒消费者在使用冷气机时要预设关机时间,避免使用时间过长或忘记关机,亦要定期安排有经验的技师检查、保养及维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