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新闻网5月8日电 据《澳门日报》报道,澳门立法会三常会昨与政府代表续细则性讨论修订“公共行政工作人员通则”法案,主席黄显辉会後形容,修改的轮值工作制度与现行制度相差无几,但明确规定工作人员连续工作满六小时,必须安排休息时间,更保障轮值人员的休息权。
满六句钟安排休息
三常会议昨日下午二时半举行,行政法务司司长办公室主任丘曼玲、公职局长高炳坤列席,双方约讨论个半小时。黄显辉会後向传媒介绍,会上主要讨论第七十九条首五条,关於轮值工作制度的条文。法案建议,轮值工作人员每班工作时间最长为八小时,每周正常工作时数为三十六小时,且每名工作人员不得连续工作超过六日。
法案规定,工作人员连续工作满六小时,必须安排休息时间。有委员关注会否抵触劳工法“雇员不能连续工作超过五小时”的规定。政府引述修改法案已规定,轮值人员在工作地点休息或用膳而不超过三十分钟,视作工作时间。总言之,轮值工作人员工作满六小时期间,除拥有不超过三十分钟的用膳时间,另设有休息时间。委员会接受政府解释。
健康家庭为由豁免
有委员列举现行卫生助理员及护士职程规定,怀孕逾四个月、年龄逾五十岁、或要照顾不足一周岁子女的医护人员,可申请豁免轮值工作,问政府会否考虑把该“豁免轮值”建议写入法案?政府认为不适宜,因为现行法例已规定,因健康或家庭理由而没有条件提供轮值工作者,可向主管人员提出申请。而且上述两个医护人员职程薪酬有因应轮值作调整。
至於公务员较关注的轮值津贴的问题,黄显辉称,昨会议并未讨论相关条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