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中通社5月7日电 据香港特区政府新闻处7日公布的消息指,特区行政长官已於5月4日核准史美伦出任香港交易所(港交所)主席,任命即时生效。史美伦成为港交所首位女主席。
财政司司长陈茂波7日公布任命时表示,深信在史美伦的领导下,港交所会致力进一步提升香港的市场质素和竞争力,并巩固香港作为区内首选集资及风险管理平台的地位。
据悉,该核准是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作出。史美伦的主席任命与她担任港交所董事的任期相同,均会在港交所2020年股东周年大会完结後届满。
港交所董事於2018年4月26日的董事局会议中,推选史美伦为港交所主席。《证券及期货条例》第69(1)条规定,任何人除非已获行政长官书面核准,否则不可担任属认可控制人的公司主席。按《证券及期货条例》附表10,港交所当作已根据该条例第59(2)条获认可为交易所控制人。(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