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新闻网5月6日电 据香港《大公报》报道,港交所(00388)4月30日起容许同股不同权企业申请上市,新例实施不足一周,已经吸引中国手机 设备商小米在港筹备上市。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刘怡翔昨出席电台节目时强调,同股不同权的股份在一定情况下,例如委任非执董或修改公司章程等会受限,只能够“一股一票”,有利保障小股东。
刘怡翔表示,制度设有自然日落条款,即公司创办人离世或转让股份,其特权不能转让,认为已平衡股东利益。他又强调,港交所和证监会将用心确保公司符合本港上市规则原意。
刘怡翔提到,创科公司属未来社会发展大方向,但这些公司普遍忧虑投资者会影响公司意念,因此喜欢采用同股不同权制度,以保障创办人及管理者。他强调,这种“特权”并非没有限制,如不能应用於委任非执董和修改公司章程上,均需要“一股一票”投票,相信足够保护投资者。
对於小米可能成为首家以同股不同权形式在港上市,集资额可能达100亿美元(约780亿港元),刘怡翔认为这是“好开始”,更指若成事将是本港历来第四大的公开认购。对於外界质疑小米以制造手机为主,是否属新经济“定义模糊”,为何仍可以同股不同权申请上市。刘怡翔称,小米虽然以卖手机出身,但目前手机硬件业务只占5%,公司亦经营包括手机支付及物流等科技,因此属於新科技公司。
除了允许同股不同权架构公司上市外,港交所新例亦容许尚未盈利的生物科技公司来港上市,刘怡翔指有关公司须披露是否已通过测试,令投资者知道公司情况。他又提醒市民,若果对生物科技企业认识不深,不应急於入市,可先观察公司上市後的运作。
实施空置税须小心处理
另外,本港楼市方面,刘怡翔称,目前本港约有9000个空置单位,但大部分由发展商持有,而且本港实施简单税制,若果要实施空置税,需要小心处理。他指出,如果要实施空置税,政府要详细考虑实施方法及法定权力,可能涉及修例,加上部分空置单位正在出售中,认为所有情况都要小心分析及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