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中通社5月3日电 台北消息:台湾“行政院”5月3日通过组织改制草案,环保署未来将吸纳其他部会的水资源保育、气象、森林保育等业务,升格成“环境资源部”,等同於新设部会。
台湾行政机构组织法修正案於2010年2月3日公布,“行政院”辖下37个部会将精简为29个,并自2012年1月1日开始施行。截至目前为止,已完成23个部会的改制立法,还有6个部会未完成改制,包括大陆委员会、“内政部”、“交通部”改制为“交通建设部”、“经济部”改制为“经济能源部”、环保署升格为“环境资源部”、农委会升格为“农业部”。
“行政院”当天在院会後记者会上表示,大陆委员会组织法2017年已送“立法院”审议,本次院会通过其余5个部会包含的43项组织法草案,相当於行政机构改组最後一块拼图。
根据规划,环保署升格为“环境资源部”後,将新增许多业务,包括“交通部”气象局移入後成为气象署;新设水资源保育署,承接“经济部”水利署的水资源保育业务;吸纳农委会特有生物研究保育中心、林务局及林业试验所大部分业务,将设立森林及自然保育署,以及生物多样性及森林保育研究所;还有“经济部”矿务局、地质调查所与农委会水土保持局将合并为水土保持及地质矿产署。
当局表示,“环境资源部”业务扩大後,几乎等同於新设部门,不等於原本的环保署。
对於外界认为,“环境资源部”吸纳原“经济部”、“交通部”、农委会部分业务後,堪称“第一大部”;环保署长李应元表示,部门人员及预算都不及“内政部”、“ 教育部”等部门,不会成为“第一大部”,但全球面临气候变迁、节能减排挑战,成立“环境资源部”有其意义。(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