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中通社12月6日电 台北消息:台湾一黄姓男子因不满马姓女友提分手,竟朝女友泼洒汽油点火,导致马女被活活烧死。台湾地区最高法院6日依家暴杀人罪判处黄男无期徒刑,全案定谳。
综合台湾媒体报道,台湾地区最高法院当天发新闻稿指,黄男与马女原为同居男女朋友。2015年11月间,黄男不满女友搬离同居处又提出分手,且拒绝他复合的请求,又怀疑女友另结新欢,因而心生怨恨。
黄男当月底先前往屏东县万丹乡加油站购买汽油,随後驾车前往马女住处外守候,待马女骑车返家尚未下车之际,突朝她泼洒汽油,再以着火的卫生纸团丢向马女,导致马女瞬间烈火灼身,机车也遭火吞噬而传出爆炸声。
黄男纵火後即驾车离去,马女全身着火躺卧在地,全身体表面积有90%的灼伤,送医急救仍於翌日不治。
因这起纵火烧死前女友的惨案,黄男也被称为“恐怖情人”,检方依杀人罪求处死刑,但屏东地方法院一审判处黄男无期徒刑,台湾高等法院高雄分院二审也维持一审无期徒刑判决。
黄男辩称只是想吓唬被害人,案经黄男提起上诉,台湾地区最高法院审理认为,黄男平日生活状况正常,无任何前科纪录,也非具反社会性格之人,犯後深感懊悔、自责,也曾数度表示愿意赔偿被害人家属,良心尚未完全泯灭。
法院新闻稿称,黄男因感情纠葛,一时失去理智而杀人,恶性与任意杀害与其他无关之人而造成社会大众恐慌与不安的行为有所不同,未达罪无可逭、犯罪情节重大,维持二审无期徒刑、褫夺公权终身的判决。全案就此确定,“恐怖情人”仍逃一死。(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