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中通社5月2日电 2016年大年初二凌晨香港旺角发生暴乱,有10人因涉嫌扔砖块和损坏警车,被控暴动和刑事毁坏等罪名,其中1名被告早前已承认暴动罪。西九龙裁判法院2日下午裁定,余下9名被告暴动罪罪成,部分人并被裁定刑事毁坏及袭警罪成。法官将案件押後至本月23日判刑,期间各被告还押。
旺角暴乱期间,多人在旺角弥敦道围攻警务人员及警车,造成警员受伤及警车损毁。事後,特区政府律政司对参与暴乱人员提起诉讼,控告他们参与非法集结,破坏社会安宁,构成暴动罪等。
此案是香港区域法院审理的旺角暴乱系列案件中,涉及人数最多、范围最广的一宗。案件於2017年6月开审,原有11名涉案被告,分别被控暴动、袭警及刑事毁坏等罪名。其中1名被告在提讯期间潜逃。
香港旺角於2016年2月农历新年期间发生暴乱,数百名暴徒与警方爆发严重冲突,造成100多人受伤,其中大部分是警务人员。目前,已有多名旺角暴乱参与者陆续被定罪或判监禁。(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