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香港新闻网4月18日电 据香港《星岛日报》报道,为鼓励可再生能源发展,当局与两电商讨後,正式引入“上网电价”,容许用户以可再生能源发电,并以高於市价售予两电。环境局昨日公布,“上网电价”将按系统发电容量,每度电由三元至五元,预计民间电力生产者大约可於十年内收回安装、运作和保养费用成本,实行後会每年检讨上网电价。环境局局长黄锦星表示,初步估算两电回购电力的费用,不会影响整体电价多於百分之一,属於轻微水平。
规管两家电力公司的新一份管制协议将於年底生效,属当中重要新措施之一的“上网电价”,其细节昨日正式公布。环境局表示,考虑到本港使用可再生能源的情况,太阳能光伏系统和风力发电系统可获“上网电价”,考虑独立顾问研究结果,并经过与电力公司商讨後,定价以大约十年内收回系统成本,以及安装保养等费用为依据。
局方提交立法会的文件指出,“上网电价”会按系统发电容量的大小分为三个级别,十千瓦或以下的发电系统,每度电为五元;十千瓦至二百千瓦每度电可卖四元;大於二百千瓦、低於一兆瓦每度电三元,回购年期为二〇一五年至二〇三三年,“上网电价”价格每年会作检讨。机电工程署将更新网站,提供相关资讯,并会设立热线,解答技术查询等。
管制协议内的另一新措施,是容许两家电力公司出售“可再生能源证书”给公司企业客户,证明电力源自可再生能源,对方可透过证书展示业务营运或活动没有碳排放,证书价格同样每年检讨。当局估计,出售“可再生能源证书”的收入,有助减轻推行“上网电价”计画对所有用户带来的电费影响。
环境局局长黄锦星表示,政府重视应对气候变化,鼓励节能减排和民间再生能源,形容今次是全新建议,对市民和机构有经济诱因,能够将回报期缩短到十年。他说,初步估算两电回购电力的费用,不会影响整体电价多於百分之一,属於轻微水平,并引述早前调查指市民愿意多付百分之五至十的电价,以支持可再生能源。
他又表示,目前相关持份者对建议正面,会再观察市场反应,举办研讨会让业界了解。对於可否放宽太阳能板高度限制,他说现行法例已一定程度鼓励设置装置,强调在方便市民同时要确保安全。两家电力公司下周均会派员出席立法会环境事务委员会会议,向议员解释新管制计画协议下的新设项目安排,又会於未来几个月公布有关各项计画的进一步资料,包括申请程序等。
中电表示,会配合政府於新协议实施後推行新项目,推动可再生能源在香港发展、节约能源,及加强公众教育,但称由於部分项目将於明年才推行,会与有关持份者继续商讨项目的细节,详情今年第四季公布。港灯则表示,高兴与环境局就推广能源效益、节约能源和发展可再生能源计画的推行细节达成共识,各项计画将於今年下半年推出,细节则会於今年稍後时间公布。
能源谘询委员会委员余远骋估计,两电可能将部分回购电力的费用,转嫁到一般客户,但即使加价,亦应该会少於百分之一。环境事务委员会委员陈克勤认为,计画可以缩短市民购买太阳能板发电的回本期,但建议政府为有意安装太阳板的市民集体采购和安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