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新闻网4月11日电 据《澳门日报》报道,的士法案“去个人投的士牌照”,建议藉公开竞投向合资格公司发出经营的士客运业务的准照,准照持有人再按投得的士数量为每辆的士申请牌照。交通局长林衍新指仅限公司投的士牌照,不代表只有大财团能够经营的士,法案向公司提出合适的注册资本。
注册资本五百万
被问有关建议会否造成财团垄断新的士牌照市场?林衍新指投的士牌的公司有合适的注册资本要求,不代表只有大财团才能经营的士。的士经营着重资金及管理,没有合适资质对市民保障未必足够,现时亦满意公司所提供的服务,市民可与个人经营作比较,当局同时参考了其他地方的经验。行政会发言人梁庆庭补充指,法案建议的公司注册资本为五百万元。
旧持牌人无影响
法案设置过渡规定,建议已获发具期限之的士准照或执照的持有人,及不具有期限之的士执照持有人,均可继续提供获许可的服务,且不适用禁止转移准照或执照的规定。此外,已获发的士执照但未安装法案所指的计程表、全球卫星导航系统、录音设备及其他设备之的士,须於法案生效後一年内安装该等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