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李光耀故居●部长委员会报告
委员会引述两项客观证据,即李光耀发给内阁的信函,以及他所同意的故居装修计划,认为李光耀虽然属意要拆除故居,但他也知道内阁部长和其他人反对,因此在进一步深思后已做好准备,在有妥当安排的情况下,接受拆除故居以外的其他选项。
尽管倾向把房子拆除,建国总理李光耀在2012年就同意欧思礼路38号的装修计划,计划也获市区重建局批准。
装修工程包括保留房子的外部结构和地下层饭厅,但内部格局将彻底改变,显示李光耀已做好保留房子的准备,才会同意这个计划。
根据探讨欧思礼路38号处置选项的部长委员会报告,委员会承认不同人对于李光耀对房子去留的意愿有不同见解。委员会在检视所有客观证据以及不同人的意见后,认为李光耀虽然属意要拆除故居,但他也知道内阁部长和其他人反对。
委员会指出,李光耀在进一步深思后已做好准备,在有妥当安排的情况下,接受拆除故居以外的其他选项。
委员会引述的两项客观证据是李光耀发给内阁的信函,以及他所同意的故居装修计划。
就装修计划而言,李显龙总理夫人何晶于2012年1月2日发电邮给李光耀和其他家人,包括李玮玲医生、李显扬和李显扬妻子林雪芬等。何晶在电邮中详述欧思礼路38号的重新发展和装修计划,主要是在保留外部结构和地下层饭厅的同时,彻底改变房子室内格局和所有私人生活空间,以保护李家隐私。
何晶当时指出,她咨询的建筑师解释说,保留条例一般不会规定整个住屋须完好无缺地保留下来,内部格局不时会因应新住屋需求而改变,“因此我们可以选择彻底改变欧思礼内部格局,去掉所有和私人家庭空间的关联。”
何晶咨询的建筑师是李显扬介绍给她的w architects董事经理莫玮玮。
李光耀在答复何晶电邮时说,家人是否要在装修后继续住在屋内,或把房子出租,就交由家人决定,因为这个决定会影响室内格局。他接着说:“妈妈(指夫人柯玉芝)不会要它成为一个人们可通行无阻的博物馆;若重新粉饰后出租就没问题。”
李光耀隔天再发电邮告诉何晶:“我对你的判断有信心。你就按你日后能获得最多机会的方式去做。”
在李光耀同意房子的装修计划细节后,相关细节和装修申请也提呈给市区重建局。
根据市建局在2012年4月17日发出的书面许可,该局是在那年3月29日接获申请,之后批准装修计划。市建局也设下两年期限,规定装修工程须在2014年4月17日或之前完工,否则相关批准就会无效。书面许可的收件人是莫玮玮。
何晶在2012年4月30日发电邮给李光耀、李玮玲、李显扬和林雪芬等,告知市建局已提供书面许可,并问李光耀是否需要她再跟进任何事项。
李光耀答说:“好的。没有要跟进的……我已经同意了,所以之前才会在发给他们(指市建局)的信上签名。我会把这些信件发给你。”
何晶隔月15日建议着手敲定房子结构和其他设计细节。她表示愿意代表李光耀同建筑师(莫玮玮)和其设计团队合作。李光耀答说:“好的。去做吧。”
《联合早报》早前报道,李光耀在2011年7月与内阁会面,除了表示要拆房子的立场,也聆听内阁部长的看法。他相隔五个月后,于12月27日致函内阁表示,内阁一致认为不应拆房子,而他在反思之后决定,若须保留欧思礼路38号,房子的地基须加固,整栋建筑也要翻修,然后必须出租让人继续居住。
部长委员会指出,这是李光耀针对房子去留,最后一次与内阁的正式沟通,而这封信函是李光耀在2011年12月21日立下带有拆除条款的第二版本遗嘱后,不到一周内发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