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新闻网3月23日电 据香港《商报》报道,一名年仅16岁少年疑与人结怨,於去年1月7日应1人约在蓝田公园见面,到达後被超过10名青年拳打脚踢,倒地後被攻击致“断片”,少年被发现时被剥光下身衣服,只有一片树叶遮蔽下体,留院12日苏醒後,忘记曾被铁通棒打。7名涉案青年被捕,同被控一项有意图而导致身体严重伤害罪,四名现年16至18岁的被告早前承认控罪,昨日在区域法院被判囚21至28个月。李俊文法官判刑时指出,已是他能给予最宽大处理,警告各被告好自为之:“希望轻判系帮你,唔系害你。”
法官明言控罪可囚终身
李官指控罪属非常严重的一种,最高刑罚为终身监禁,此案的加刑因素有几个,首为被告在某程度上是在有预谋下犯案,以及案件涉及报复成分和武器,施袭者人数众多。
求情因素则是事主能完全康复,案中武器不是最具杀伤力的一种,且被告年轻,无案底或案底并非太差,被捕後被羁留至今。
四名认罪被告依次为17岁李铭东、16岁王启泽、18岁徐宝轩及17岁谭建荣。李官称,首被告因使用铁通施袭,罪责较重,判处28个月监禁;第二被告出庭指证他人,证供虽存疑,法庭仍酌情扣减百分之46的刑期至21个月;第三及四被告适时认罪,同被判囚21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