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来新建成或重新发展的私人发展项目将提供较少的停车位,这引发了停车费将会上涨的担忧。
交通部兼卫生部高级政务部长蓝彬明医生昨天在国会为停车处(修正)法案(parking places (amendment) bill)提出二读时,官委议员丹娜乐芝米(k.thanaletchimi)便提问有关停车费是否上调的问题。
蓝彬明回应说,私人发展项目的停车费由市场决定,并会根据停车位的需求与数量相应调整,而建筑业主有决定权。至于建屋发展局和市区重建局管理的公共停车场,当局在制定停车费时,会考虑供应停车位的成本等因素。
根据现有规定,发展商须按建筑面积、用途和地点等,建设一定数量的停车位,不过陆路交通管理局只定下最低停车位数量,不设顶限。上述法案昨天在国会三读通过后,陆交局将来可规定私人发展项目允许提供的停车位数量范围,并设定上下限。
议员洪维能(裕廊集选区)昨天提问时说,停车位减少所腾出的空间意味着商业建筑业主可出租的空间更大,盈利也更高,他因此建议业主应使用这些额外盈利提供可利益大众的设施,如鼓励减少用车的脚踏车停放处或共享汽车设施等,或以成本价出租给照顾幼儿与年长者的设施。
他也认为,与其让私人住宅发展商把减少停车位腾出的空间用于建造更多可出售的单位,不如建造惠及社区的花园或体育设施等。
蓝彬明答复时说,陆交局将与市建局紧密合作,为重新发展的私人发展项目落实新的停车位标准,并确保善加利用我国有限的土地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