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新闻网3月14日电 据香港《商报》报道,15岁少女3年多前因应约“私影”,被中年无业汉虐杀後性侵犯,翌日弃屍垃圾站。被告刘璋辉早前否认谋杀罪受审,陪审团昨早退庭商议後,一致裁定罪名成立。法官薛伟成直言本案是恐怖的谋杀案,根据法例应判处终身监禁;案件押後判刑至本周五以交代详细理由。
警官形容“天有眼”
被告刘璋辉(37岁)被控於或约於2014年12月8日在香港谋杀郭惠明。法官表示,本案中被告透过社交媒体认识事主,杀害并暴力侵犯对方。法官特别关注,社交媒体上是否会有对年轻女用家作出警告,以防范类似被告的人,要求控方就此事项作研究,押後判刑。
调查的警官在庭外形容是“天有眼”,很快便搜集到足够证据,将他定罪,绳之於法。警员又指,死者虽然并非独生女,但家人直到现在仍然感触,面对2次审讯,心情沉重,虽经传媒广泛报道,仍关心案件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