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香港中通社4月18日电 香港特区立法会行政管理委员会(行管会)18日决定,不会追讨丧失议员资格的梁国雄、刘小丽、罗冠聪和姚松炎等4人的薪金和津贴,但预支的一些款项仍需追回。
当天下午,特区立法会主席梁君彦会见传媒时表示,行管会了解被取消资格的4名人士可能提出的抗辩理由、成功追回所有款项的机会,以及继续采取追讨行动可能招致的法律费用後,初步估计,追讨相关款项所涉及的讼费大约是8位数字。行管会必须审慎运用公帑,若要使用更多的公帑以追回有关款项,未必符合审慎理财、运用公帑的原则。
梁君彦表示,行管会决定在符合以下几项条件下,就此事作最终的处理方法。第一,4名人士必须归还已预支的营运资金;第二,在指定日期前必须归还所有资本项目,例如手提电话、电脑等;第三,他们亦必须归还已获发2017年7月14日之後的某些预支款项。因此,他们必须向行管会每人偿还约19万至31万港元不等。
梁君彦表示,如未能符合以上任何一项条件,行管会就会考虑以法律程序去追讨所有已支付的项目。
当天,有团体到立法会外请愿,不满行管会没有尽力追讨有关薪津。
2016年10月,在立法会就职宣誓仪式上,刘小丽故意以极慢的速度读出誓词,罗冠聪、梁国雄及姚松炎在宣读誓词时,加入香港法例《宣誓及声明条例》规定的立法会议员誓词之外的内容,或以不正常的语调读出誓词。去年7月,香港高等法院宣布判决,裁定罗冠聪、梁国雄、刘小丽及姚松炎的宣誓没有法律效力,立法会议员资格被取消。(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