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中通社11月13日电 香港一无业男子涉嫌多次以无带钥匙在家需钱乘车找家人、找人开锁等理由,分别向多人骗取金钱,合共骗取13400港元。该男子13日於西九龙裁判法院承认以欺骗手段取得财产罪,被判囚10个月。
被告报称无业,在2015年7月至今年9月28日期间,分别向20名商店员工、区议员办事处职员等声称自己遗下门匙在家,需要借钱乘车找其胞兄弟或去找开锁匠开门,并提供虚构的姓名、联络电话、住址、身份证号码等资料予对方,每次骗取金钱400至1200港元,合共13400港元。。
裁判官指被告是有预谋地利用事主同情心犯案,作案时间长,且被告有5项相同控罪案底,但考虑到被告认罪,故判监10个月。裁判官得悉被告靠积蓄生活,没有取综缓,没有经济能力偿还骗取所得的金钱予事主,决定不颁发赔偿令。
警方於今年9月29日拘捕被告,他当时穿着与第1至5项控罪案发时相同的衣服,在警诫下承认控罪,称自己没有收入需要钱,而以虚构资料以说服他人借钱犯案。(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