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新闻网2月27日电 据香港《商报》报道,德意志银行前执行董事兼首席窝轮交易员马善智,被指非法收受哈氏家族成员中的哈弼意近639万元利益,提供买卖衍生权证(俗称“窝轮”)贴士,令对方获利2.28亿元。两人经审讯後,於2013年被裁定罪成并判囚7年,其後上诉得直发还重审。两人昨早在高院被判囚45个月,扣除原审时所服刑期,两人已毋须再服刑,当庭释放。
被告马善智(43岁)和哈弼意(66岁)承认代理人接受利益和代理人提供利益罪。法官昨日判刑时指,两人有良好品格,并受到财政困扰,惟马善智严重违反诚信令哈弼意得益,从而赚取大量金钱。法官明白哈弼意健康状况不佳,并患上抑郁症状,故两人以5年16个月为量刑起点。
认罪终获减刑
法官指出,两人的认罪绝非及时,但考虑控方呈交额外的专家报告亦有延误,故给予两人25%刑期扣减,终判处45个月监禁,并下令马须赔偿逾600万元予德意志银行。惟两人分别於原审时已服刑30个月12天及31个月6天,加上服刑时行为良好扣减刑期,故毋须再服刑。
根据控方案情,德意志银行规定员工不得就投资窝轮向顾客给予优待或意见,惟首被告自2007年初开始,被公司办公室的电话录得与次被告有多达365次对话,当中包括建议对方应买哪一只窝轮等,首被告其後获639万元作报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