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尽管学员遭受性侵五年后才报案,可是她的诚信不一定会因此而削弱,高庭昨早判女学员的跳绳教练强奸和性侵她罪名成立,择日判刑。
岳罗杰(roger yue jr,译音,59岁)昨早被判七项强奸和性侵当时年仅十三四岁的女学员罪名成立,其中最严重的强奸可被判入狱最长20年和鞭刑,但他已过50岁而豁免打鞭。
受害者今年已23岁,为保护身份,媒体不得报道任何可揭露受害者身份的资料。
艾迪阿都拉法官说,女学员被强奸和性侵五年后才举报岳罗杰,期间只向男友和亲戚透露,的确曾让法官对她的证词有点儿犹疑。
不过,法官明白性侵案的受害人不一定有典型的反应。那些在案件发生了一段长时间之后才报案的受害人,法官说他们的诚信未必会因此而减低。
虽然学员在多次受到性侵后仍然参加训练,这样的行为或让人不解,但法官认为孩童不一定像成人一样,被性侵后会反抗或尽早举报,法庭必须谨记不以成人的标准来衡量年少受害人的行为。而且,年幼的受害人未必有能力作出投诉。
法官也说,被告早前曾向警方招供,承认性侵女生,也向政府精神科医生坦言罪行,虽然被告过后称自己是假认罪,但法官认为被告的“假口供”与少女所指控的罪行相符,可见证据确凿。
高庭昨早判岳罗杰罪名成立后,案展让他求情,身穿黑色西装的被告闻判低下头,岳罗杰获准以7万元继续保释在外。
岳罗杰被指在2008年10月至2010年7月强奸13岁女学员和性侵她,包括要女学员为他口交、拍下受害者的裸照、按摩受害者胸部及用异物侵入她私处等48项控状。他就其中七项受审,剩余41项暂时搁下。
岳罗杰和女学员发生性关系的地点在全岛超过20处,有白沙公园沙滩、裕华园七层宝塔、星和园凉亭、学校的课室和楼梯口、裕廊山瞭望台、废弃建筑、泳池和天桥下等。
不仅如此,被告还在地铁站内要求受害者脱下内衣裤,也伸出狼爪,当众摸受害者臀部。
学员指岳罗杰多次性侵和强奸她长达两年多后,决定停止与对方来往。
被告干案后一直逍遥法外,直到事发五年后,少女上了理工学院,向讲师及辅导员倾诉时,才揭发被告的罪行,过后报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