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新闻网2月14日电 据香港电台报道,一名外佣早前入禀高等法院提出司法覆核,挑战入境处有关外佣必须与雇主同住的规定,认为违反《入境条例》、《人权法》及《基本法》。高院今日颁下判词,裁定外佣一方败诉。
代表入禀人的资深大律师石永泰早前在陈词时表示,入境处越权及违宪,同住政策令外佣未能分开工作及休息时间,变相24小时候命,增加侵犯外佣人权或劳工权利风险。
代表政府的资深大律师余若海反驳,同住规定并非越权,入境处处长根据《入境条例》可施加不同逗留条件,权力是阔及弹性。他强调外佣受劳工法例保障,要求外佣超时工作的雇主会被刑事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