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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国工作网专讯】在发现对不存在的受益人发放财政援助后,廉政法庭判处前三宝颜锡布盖省(zamboanga sibugay)副省长法莫尔(eugenio famor)最高监禁长达194年,其中包括总罚款595,500披索。
2月2日发布的长达73页的裁决中,廉政法庭第一法庭判定,法莫尔毫无怀疑地违反反贪污腐败法第3(e)节的7项罪名,以及通过伪造公共文件进行腐败行为。
尽管如此,廉政法庭表示,法莫尔有权享有“三重原则”,可以将他的判刑减少到54年左右,罚款60万披索。
“在执行判决期间,根据修订后刑法第70条的规定,被告有权申请‘三重原则’”。
法律规定,罪犯的最长刑期不得超过对其处以最严厉刑罚时间长度的三倍。这意味着一旦服刑,法莫尔最长只能监禁40年。
法莫尔的案件在2001年8月至2002年1月期间被提出,他涉嫌为该省扶贫项目的受益人收取了价值593,500披索的公共资金。调查显示,法莫尔完全知道受益人是虚构的。
法莫尔的同案被告伪造支付凭证、社会个案研究报告和报销费用收据,以显示已经向131名受益人发放资金,但事实上资金只用于他们的个人利益上。
三宝颜锡布盖前副省长被判194年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