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关于进一步简化异地办理港澳台地区旅行签注手续的建议
内容:背景:2016年4月公安部推出居住证持有人可在居住地办理出国(境)证件,并明确居住证持有人与居住地户籍人员同等申请办理普通护照、往来港澳通行证及签注、往来台湾通行证及签注。近年来各地公安机关陆续推出24小时自助签注服务,但24小时自助签注服务目前不适用于居住证持有人。居住证持有人办理港澳台地区旅行签注时仍然需要在人工柜台办理,并提供居住证。建议:各地公安机关的居住证管理系统与24小时自助签注服务系统数据整合,即居住证持有人在自助签注机办理港澳台旅行签注时视同为居住地户籍人员。本建议向重庆市出入境管理部门反映时,回复称由于出入境属于中央事权,相关业务的开通办理需由中央层面安排部署。请简化再次
答复部门:出入境管理局往来港澳管理处网站管理员答复时间:2018-02-0716:43:50
回复: 您好:感谢您的意见建议,我们将在下步工作中加以考虑完善,为广大出入境人员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服务。
关于进一步简化异地办理港澳台地区旅行签注手续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