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新闻网1月31日电 据香港《文汇报》报道,“香港众志”常委周庭,被选举主任裁定其参选人提名无效。欧盟近日发表声明,声称根据参选人的政治联系而禁止其参选,抵触国际人权公约,会对香港国际声誉造成“危机”云云。行政长官林郑月娥昨日重申,选举主任的决定是依法行事,又认为外国机构或未完全掌握本港的宪制地位及情况。 特区政府则重申,鼓吹或推动“自决”者不可能履行立法会议员职责,而外国机构及人士不应以任何形式干预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内部事务。
欧盟就周庭被DQ一事发声明,称保障香港的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是落实欧盟支持的“一国两制”原则的重要组成部分;《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保障选举不受“无理限制”,而公约已透过《香港人权法案》在香港适用,倘因参选人的政治立场而禁止其参选,与公约保障的权利相抵触,更有可能影响香港自由和开放的国际声誉。
林郑月娥昨日出席行政会议前回应指,是次事件并不是欧盟所指,是因为纯粹的政治联系(Political affiliation)而去“剥夺”其参选权:“其实今日在立法会,或在今次补选中的参选人士,不少都有政治联系,特区政府怎会以一个政治联系让某一些人士不能够参加选举?”
她解释,倘某一种政治意识形态,很明显是有事实根据证明是违反香港基本法、不符合“一国两制”精神的,更严重的是鼓吹“港独”或“自治”,或“港独”及“地方自治”是一个可以选择的方案的,均不符合法律的要求。
指外国不熟港宪制地位
林郑月娥认为,外国机构及政客往往对於香港情况,甚或香港的宪制地位未完全掌握,故希望他们透过不同方法加深对香港的宪制状况及法律制度的了解。
身为行政长官,她上任半年多来已经外访6次,每一次亦向当地的政要、主要官员、国际机构或国际传媒讲解香港的情况,她会继续进行相关解说工作。
被选举权须依法才享有
她重申,香港非常重视市民应有的选举权及被选举权,这是香港基本法赋予市民的权利,但这些权利要依法才能享有。在2016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就基本法第一百零四条的解释里,清晰说明了参选要求,即参选人要拥护香港基本法,及效忠香港特区。选举主任是依法办事,若任何有意参选立法会的人不符合条件,就不符合参选资格。
特区政府发言人回应欧盟声明时指,特区政府一直尊重及维护香港居民依法享有的权利,包括根据基本法第二十六条规定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同时,特区政府有责任执行和维护基本法,及确保所有选举均在符合基本法和相关选举法律下进行。
发言人指出,拥护基本法和保证效忠香港特区,是《立法会条例》所订明“获提名的候选人须遵从的规定”。“民主自决”或以公投方式提出包括选择“独立”来处理香港体制等,均不符合香港特别行政区在基本法下的宪制及法律地位,亦与国家对香港既定的基本方针政策相抵触。
发言人强调,拥护基本法是立法会议员的基本法律责任。鼓吹或推动“民主自决”或以何种形式提议“独立”者不可能拥护基本法,因此不可能履行立法会议员的职责,亦不可能符合《立法会条例》要求候选人声明拥护基本法和保证效忠香港特区的规定。
非政治审查限言论自由
发言人重申,选举主任是基於事实根据及法律要求,决定一名参与2018年立法会补选者因不符合《立法会条例》的规定以致其提名无效。选举主任的决定,旨在令是次立法会补选能在符合基本法和其他适用法律下公开、诚实、公平地进行,与部分社会人士指称的政治审查、限制言论自由或剥夺参选权无关。
发言人强调,自回归祖国以来,香港特区一直严格按照基本法的规定实行高度自治、“港人治港”,充分体现“一国两制”得到全面和成功落实,这是国际社会有目共睹的。外国机构及人士不应以任何形式干预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内部事务。
陈恒镔:部分西方国家经常都想通过不同手段搞乱中国,而香港就是她们攻击的焦点。
马恩国:中国日渐强大,令这些西方国家眼红,遂通过不同的手段试图拖慢中国的发展步伐。
容海恩:法院已经作出了相关判例,欧盟是次单讲人权法而忽视其他法理依据,做法并不可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