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中通社澳门1月16日电 (记者 肖龙) 澳门立法会议员苏嘉豪被控加重违令罪案,原定於16日上午在澳门初级法院开审。但由於苏嘉豪已向澳门中级法院就其被中止议员职务的决定提出了保存程序,为避免该案的判决被推翻,法庭决定押後庭审。
案情显示,2016年5月15日,苏嘉豪和郑明轩以“新澳门学社”名义组织游行。在游行结束後,两人未听从警方的告诫,带领游行人士在行政长官官邸外非法集会,并呼吁在场人士将写有诉求的传单折成纸飞机扔入官邸,两人被控加重违令罪。
根据法例,法院要审理案件,先要立法会暂停苏嘉豪的议员职务。立法会早前通过中止他的议员职务,使立法会议员苏嘉豪被控加重违令罪案得以开审,初级法院定於1月16日上午开审。
开庭前,该案主审法官张颖彤向苏嘉豪的代表律师提出,苏嘉豪已於1月4日通过代表律师向中级法院就立法会的决定提出保存程序,即苏嘉豪有机会恢复议员职务,张颖彤质疑律师为何不提前告知该法庭?苏嘉豪的代表律师表示歉意,承认没有全盘考虑。
本案的检察官认为,若继续聆讯,需要承担一定的风险,请求法庭考虑押後,张颖彤最後决定押後该案庭审,待中级法院判决生效後,再另订案件审讯日期。(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