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新闻网1月12日电 据《澳门日报》报道,对於政府建议收紧社屋申请资格,将申请者年龄由十八岁调升至廿三岁。公共房屋事务委员会委员、新青协城市发展关注委员会主任陈昭怡不赞同“一刀切”的做法,认为此举会将有需要的群体拒诸门外。
陈昭怡称,理解草案的原意是为公共资源得更好的分配和利用,但认为以年龄或身份等单一条件来判定申请人是否有住屋需求并不恰当。即使澳门经济环境理想,升学率高,但不能否定社会上或存在一批十八至廿二岁的青年,既无力负担私楼,亦轮候不到经屋,只能以申请社屋一途解决住屋需求。以年龄作为絶对条件不接纳十八至廿二岁青年的社屋申请,忽视了这批居民的实际需求,亦不符合政府推行社屋政策原意。即使草案提出有特别需要的人士可通过例外许可条文申请社屋,但现实情况复杂,法律难以列出所有特别情况,公衆在未清晰理解政府如何操作这一情况下,难免会产生疑虑,徒生争议。
她称政府不应削足适履,应该从改善社屋制度入手,建议可加强对富户的执法,当住户的收入超过社屋的申请上限,就要按照规定加租或迁出社屋,运用机制使不再符合申请资格的租户在适当的时机退场,让社屋资源分配到真正有需要的人手上。(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