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中通社1月10日电 台北消息:中国国民党中常会10日通过修正党公职募款责任额实施办法,党主席维持每年1000万元(新台币,下同),立委从50万元降为30万元。未达募款额度者将处以停权处分,自2020年起实施。
前国民党主席洪秀柱任内推动党公职人员募款责任额,将所有党公职分为26个类别,上至党主席,下至乡镇市长,各有不同责任额。洪秀柱当时定下的责任额为党主席每年责任额1000万元,副主席合计1000万元,六都(台北、新北、桃园、台中、台南、高雄)市长200万元、中常委、县市长100万元,区域立委50万元等。
不过,由於缴交情况不理想,国民党在2016年12月召开的第20届中央委员第一次全体会议通过重新制定募款责任额,调降额度。
国民党当天下午举行中常会,会中通过,党主席募款责任额度维持每年1000万元,副主席改为每人每年200万元,六都市长维持200万元,中常委从现行100万元降为50万元,县市长从100万元降为60万元,立委也从50万元降为30万元。
国民党发言人黄健豪会後转述,“中央”与地方公职身份重复者,上缴金额优先给地方使用,如果兼具党职与公职身份者,以金额高者为责任额。党中央未来每3个月公布一次缴交情况,未达预期责任额者,将停权处分,待责任额达成再恢复党权。(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