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新闻网1月9日电 据香港《星岛日报》报道,终审法院首席法官马道立建议延长法官的退休年龄,至最高七十岁,他已於上月致函政府作详细建议,冀两年内成事。
他说,现行的法官退休年龄已施行多年,“我认为已经过时”,根据世界标准,现行的退休年龄偏低;而且,“亦对招聘及挽留法官造成重大困难”,因为法律执业者加入司法机构後,收入会大幅减少,对本已为数不多的合乎资格的执业者而言,这会进一步减低他们加入司法机构的意欲。
据建议具体内容,裁判官的退休年龄由六十岁提高至六十五岁;区域法院法官的退休年龄可维持在六十五岁,但他们的任期可延长至六十五岁以上(现时没有此安排);及区域法院级别以上的法官的相关退休年龄,由六十五岁提高至七十岁。
他相信,这些提高法官退休年龄的建议将会带给社会相当大的实际裨益,例如有经验的法官不但可继续服务社会,亦可鼓励更多优秀人才加入司法机构。监於法官人手短缺,尤以高等法院级别的情况最严重,他希望必要的立法工作能於未来两年内完成。
年过六旬的马道立,在典礼後会见记者时表示,延长法官退休年龄的建议,对自己亦适用,但他暂时没有计画延迟退休。他相信,在二○二一年,自己到达六十五岁後便会退休。
他又关注法庭的保安,派驻高等法院和区域法院(包括家事法庭)的警力已加强。於家事法庭,所有进入各个别法庭的人士均须接受保安检查,高等法院亦将实施保安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