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放贷人(修正)法案提出二读时,一些议员就放贷商打广告、发送垃圾短信,以及把借贷者的个人资料交给大耳窿,向律政部兼财政部高级政务部长英兰妮提问。以下是她的答复:
答:现有条例严加管制放贷商的广告。他们只能在自己的店面、网站、商业或客户的印刷和网络版指南打广告,严禁利用社交网站、手机短信、whatsapp或微信宣传。广告须列明商号、执照号码、利息、利息计算法、借贷条件等,不能含误导信息。
答:不要回应垃圾短信,应当报警。警方调查后,一旦确认发送者的身份将采取行动,包括让电信公司终止sim卡。放贷商如果有执照,警方会交给放贷人注册局调查,由它采取恰当行动。警方已和新加坡放贷人协会、资讯通信媒体发展局(imda)、个人资料保护委员会(pdpc)等合作,探讨如何教育公众处置非法放贷商发送、提供贷款的垃圾短信。
答:律政部慎重看待借贷者的个人资料保护。根据修正法令,放贷商必须保护从放贷商信贷资料中心(mlcb)取得的信贷报告,违法者可判罚款高达两万元或坐牢长达6个月。放贷商被发现把资料交给阿窿的话,执照将吊销,并受法律制裁,面对重刑——个人可判罚款3万至30万元,另加鞭刑,初犯者可被鞭高达六下,重犯者则高达12下,而公司可判罚款5万至5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