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度尼西亚夫妇遭前金牌保险女经纪诈骗购买幽灵保险,高庭昨天裁定友邦保险公司须为旗下女经纪的行为负责,并作出160万元赔偿。
高庭法官洪素燕发表146页判词,裁定欺骗王翰林(78岁)与同龄妻子艾妮起诉友邦保险公司和友邦保险新加坡公司(统称aia)胜诉,但驳回诉方对女经纪刘爱明(41岁)所属的经纪团队motion insurance agency的诉讼。
此外,法官也驳回aia指王翰林夫妻勾结刘爱明诈骗的反诉。法官阐述裁决理由说,aia的关键证人刘爱明并没证明王翰林夫妻跟她串通诈骗aia。
刘爱明对她和王氏夫妇勾结的说词,尤其她这么做的动机,是空想和不令人信服的。此外,她的证词也和客观证据不吻合。在她为本案完成作证后,她在2016年5月在刑事案件中承认诈骗王氏夫妇,被判八年监禁。
法官指出,不管刘爱明是不是aia的雇员,她并非一名独立的经纪,她和aia之间的关系存在着雇佣关系的基本特质。aia挑选、培训、监督和约束她,也由她代表执行广泛的任务。
而且,法官认为刘爱明诈骗行为和她与aia的关系有足够的关联。刘爱明作为aia的顶尖经纪,公司和职员都信任她。因此,她一方面能向王氏夫妇作出不实陈述,另一方面则向aia假传王氏夫妇的指示。
刘爱明在2002年向王氏夫妇销售一份名为“thank you”(谢谢你)的五年特别保单,保费为506万美元(约722万新元),但刘爱明却用保费以夫妇和他们女儿的名字买了六份其他保单。
刘爱明之后谎称公司电脑出问题,导致几份保单误植王翰林名下,诱使他退保,由她代公司收款。她把钱用来买股票和房地产。
当“谢谢你”保单在2008年理应期满时,王氏夫妇查询才发现aia根本没有这个保险。刘爱明在2009年被aia终止合约。
法官认为,aia的生意模式和它对经纪的依赖,尤其是不查证就接受经纪的指示及预先分配保单号码等,都显著提高了刘爱明诈骗的风险。
因此,法官裁定aia得为刘爱明诈骗王氏夫妇的行为承担“代受责任”(vicarious liability)。原则是若员工在执行分内职务时造成他人受伤或财务损失,员工的疏忽罪就转到雇主(或公司)身上,由雇主承担赔偿责任。
由于王氏夫妇已从刘爱明那里讨回部分保费,所以剩余的159万7250新元损失由aia承担。
至于motion insurance agency,法官说它和刘爱明之间没有特殊的关系,也没有合约,足以让它为她的诈骗行为负“代受责任”。“两者都是为aia效劳,收取aia的酬劳。”(部分人名译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