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新闻网12月28日电 据《澳门日报》报道,修订後的澳门《新控烟法》明年元旦起生效,规定便利店、超级市场,以及街头报摊等销售点禁止公开陈列烟草制品,只能展示烟草制品的价格标记及价格牌。大型连锁超市对此无太大担忧,认为对生意影响不大;报摊小贩、士多东主等则批评“控烟办”指示不清晰,担心影响生意,更易误堕法网。
违法罚金大幅调升
新法禁止部分销售点公开陈列烟草制品,只能展示其价格牌,且不能从销售地点外透过陈列窗看见;娱乐场内不得销售烟草制品。此外,政府扩大禁止吸烟范围,除机场及娱乐场可设吸烟室,所有室内公众场所全面禁烟;巴士站及的士站小於十米划定范围内亦禁止吸烟。电子烟纳入规管范围,除了不准售卖,以及不得广告促销外,在禁止吸烟地点吸食电子烟亦属违法;违法吸烟罚款最高金额增至一千五百澳门元,其他违法行为罚款金额亦大幅调升。
超市撤烟架影响微
新法生效在即,北区不少大型连锁超市已从烟架撤下所有香烟,部分便利店则以窗帘将烟架遮盖,报摊、士多“搵得一日得一日”,继续“冇有怕”,打算卖烟到除夕。
大型连锁超市的王姓员工表示,公司收到“控烟办”指示後,便把烟架上的烟草制品撤下放回货仓,未来数日更会拆走烟架,严格遵守法例规定。认为此举不会影响公司生意,指大部分买烟人士为熟客,即使没有商品展示或商品清单,都能如常买烟,故对生意没有太大影响。
杂货舖怨指引不清
有杂货舖东主表示,政府虽有通知新法生效後要遵守相关规定,惟指引不足,指自己年纪大,亦看不懂“固定及流动销售点的烟草制品清单式样”的指引,担心会不小心违法;又指拆走烟柜後会令烟民以为“无货”,影响生意。
修例扩禁保护公众
政府期望有关修订旨在降低本澳使用烟草制品及电子烟,保护公众尤其是青少年免受烟草危害,以减低市民因烟草导致的疾病或死亡。部分烟民嗤之以鼻,认为“蛇有蛇路,鼠有鼠道”,政府禁止展示烟草而非禁止卖烟,烟民亦自有方法买烟,并嘲政府在巴士站范围禁烟“十分多余”,即使在禁区外抽烟,二手烟亦会飘到禁区内,作用不大。(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