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中通社12月28日电 台北消息:2014年台湾爆发黑心油事件,消费者文教基金会代理884名受害者提告进行求偿。台北地方法院针对顶新制油公司牛油部分28日宣判,法官认定,包含顶新在内7间公司无须负担赔偿责任,驳回消基会全部求偿。
28日主要针对顶新牛油部分,消基会代理285名消费者向顶新制油及王品、统一、味丹、味全、新玉园、联夏等7家厂商提起诉讼,并连带求偿3225万多元(新台币,下同)。
判决指出,经彰化地检署检察官及彰化地方法院刑事庭法官详细调查,检察官甚至亲赴越南蒐证,历时3年多,仍无证据足认越南大幸福公司销售给顶新制油公司之食用级原料牛油,不是取自无病的动物屠体,或是饲养、屠宰、运送、保存等过程中不符合越南当地规定或不符合输入台湾之卫生标准,也不能认为顶新制油、魏应充违反消保法。
法官认为,顶新制油公司、王品餐饮公司、味丹企业公司、新玉园公司、联夏食品公司已举证其所生产、制造的产品,流通进市场时已符合当时科技或专业水准可合理期待之安全性,被告无故意过失可言。
律师徐则钰表示,对於结果确实感到意外,因为这与几个月前所判决的关於正义公司部分的判决不一样,正义公司判赔的金额虽然不多,判赔45万元,但还是有判,但现在结果是完全不需赔偿,这部分等收到判决书後将会提起上诉,争取消费者权利,详细理由将会再评估。(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