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中通社12月27日电 香港特区政府27日发布消息指,落实《施政报告》利得税两级制的法案将於29日刊宪,明年1月10日提交立法会首读。
根据建议,法团首200万港元的利得税税率将降至8.25%,其後的利润按16.5%徵税。至於合夥和独资经营的非法团业务,两级利得税税率则为7.5%和15%。纳税法团或非法团业务每年分别最多可节省16.5万港元和15万港元税款。
利得税两级制惠及有应评税利润的所有合资格企业。为确保受惠企业以中小企为主,政府建议加入条文,限制有关连企业只可提名一间企业受惠。
另外,政府亦修订税务条例,纳入转让定价原则,以及实施打击“侵蚀税基及转移利润”方案的最低标准。法案将於29日刊宪,明年1月10日提交立法会。
“侵蚀税基及转移利润”方案由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提出,旨在打击跨国企业利用税务规则差异和错配,将利润转移至很少或没有经济活动的低税或无税地方。
财经事务及库务局表示,实施有关方案显示香港致力打击跨境逃税活动,政府会确保香港达致国际税务标准的同时,维持简单低税制,尽量减低受影响企业,尤其中小企的合规负担,并会以渐进方式实施。(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