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于12月18日到12月20日在北京圆满召开。
关于房地产,2017年会议中央是这样说的:
加快建立多主体供应、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要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特别是长期租赁,保护租赁利益相关方合法权益,支持专业化、机构化住房租赁企业发展。完善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长效机制,保持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连续性和稳定性,分清中央和地方事权,实行差别化调控。
变买为租,实际上是2018年房地产工作的中心思想,把“租”作为解决需求侧的主要办法。
所以,在2018年你应该会发现:
1、用于出租的房屋更多了,而且国有企业、大开发商和政府会更多的介入租赁市场。
2、用于建出租房的土地更多了。
3、租售同权的政策会进一步落实。
4、更多的机构会加入“租赁的盛宴”,开发商会提供租赁产品,银行会提供租赁金融服务。
5、更多的年轻人需要,也必须通过租赁解决自己进城后的居住问题。
那么,对于已经买房的人、拥有多套房产的人,他们最关心的应该还是中央关于房地产税的表态。接下来要讲的内容,可能会让一些人感到后怕。
12月20日,就在2017年度“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闭幕的日子。
一大早,一个大新闻就来了:财政部长肖捷在《人民日报》上发表文章,就房地产税表态。
财政部长肖捷昨日在人民日报撰文称:按照“立法先行、充分授权、分步推进”的原则,推进房地产税立法和实施。对工商业房地产和个人住房按照评估值征收房地产税,适当降低建设、交易环节税费负担,逐步建立完善的现代房地产税制度。
同时,新开设的税种,力争在2019年完成所有法律程序,2020年完成落实税收法法定原则的改革任务。
小贴士:房产税和房地产税,一直都很热,但人们总是“傻傻分不清楚”。
房产税,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按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房产税开征于1986年,仅限经营性房地产,个人住房免税,因此对老百姓生活基本没有影响。
房地产税,则是一个综合性的概念,一切与房地产经济运动过程有直接关系的税都属于房地产税,包括房地产业营业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城市房地产税、印花税等。目前在我国还未正式实行房地产税。
可见,房产税是在房地产税的范畴之中,两者最大的区别在于,房产税的征税对象是房屋,而房地产税的征税对象包含房屋和土地;房产税已经退居二线,而房地产税才要真正落地。
房屋的评估值如何确定?肖捷文章提到对工商业房地产和个人住房按照评估值征收房地产税。
业内专家表示,房屋的评估值应是房屋市场价值,而非房产原值(即购房时价格),但由于近些年房价上涨较快,因此最终评估值应该会有折扣。
征收房地产税同时,降低建设、交易环节税费负担
对于肖捷文章中提出的“适当降低建设、交易环节税费负担”,冯俏彬认为,随着对后端居民住房保有环节征税,前端的建设、交易环节税费负担将相应降低,确保总体税负平稳,这有利于房地产税推出。
朱为群表示,建设和交易环节的税费负担降低,主要涉及土地增值税制度的改革,以及各种行政性收费改革,具体怎么降可能需要考虑财政承受能力等各种因素。
房地产税能不能抑制房价上涨?
答案是:能!
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表示,房地产税的征收能够发挥三个作用。
第一是增加相应的财税收入,后续可以成为房地产领域的一类重要税种,进而较好地支撑公共财政事业,甚至可以更好地进行资金二次分配,进而促进住房保障事业发展。
第二是积极调解收入水平,尤其是对于多套住房持有行为进行干预。换而言之,能够有效地引导购房预期。
第三是能够对房价上涨起到一定的抑制作用,征税背后,势必会对各类需求进行管制,这样部分热点城市热点项目的炒作现象会减少,相应地房价上涨的压力也会减少。
中央定调了!中国财政部长正式表态,与你我息息相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