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中通社12月21日电 台北消息:媒体人吴子嘉2014年发文指称,顶新集团捐10亿元政治献金给前台湾地区领导人马英九。马因此起诉求偿。台湾高等法院21日判决,吴子嘉应赔偿马英九180万元(新台币,下同),并刊登道歉声明。
吴子嘉一审被判决赔偿马英九180万元,并须在联合报、中国时报、自由时报及苹果日报刊登道歉声明。案经上诉,二审维持180万元赔偿金额,但改判吴子嘉在苹果、自由、美丽岛电子报上刊登道歉声明。
这起案件源於2014年10月15日,吴子嘉在美丽岛电子报上撰写一篇文章,提及马英九团队在领导人竞选期间,曾收受顶新集团逾10亿的政治献金,“恐怕要做好坐牢的准备”。
台北地方法院调阅特侦组签结马英九被告发涉嫌违法收受顶新集团政治献金案的资料,发现马英九并无具体犯罪事证,另调查吴子嘉提供的新闻报导等资料,认为可信度甚为薄弱。
法院认为,吴子嘉未经查证,就在报刊发表这篇言论,供不特定多数人阅览、转载,导致马英九名誉严重受损,但审酌双方身份、地位,马英九求偿300万元过高,应减为180万元较为适当。
案经上诉,台北高等法院当天仍判决吴子嘉应赔偿、道歉,全案仍可上诉。(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