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中通社澳门12月20日电 (记者 肖龙)澳门特区政府发言人办公室20日发布消息称,澳门单牌车可以申请入出横琴的覆盖范围即日起进一步扩大,新增在横琴新区工作,即持有聘用合同并在横琴缴纳社保,以及购置住宅、写字楼、商铺类房地产等申请条件。符合资格的车主可向珠澳两地提交申办所需文件。
据介绍,第2阶段开放申请入出横琴的澳门单牌车限额800辆,按照“先後顺序,先到先得”形式接受申请。
去年12月20日,澳门机动车入出横琴首阶段政策正式实施後,珠海澳门双方根据业务办理情况及澳门民衆反馈意见,举行了多次会议商讨後续工作,双方均同意按照“按部就班、逐步推进”的原则,结合两地交通及口岸通关能力,在首阶段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澳门机动车入出横琴申请条件覆盖范围。
国务院2009年批准的《横琴总体发展规划》明确提出,要制定澳门机动车辆入出横琴(仅限在横琴行驶)管理措施,以利於澳门居民在横琴创业、就业和生活,促进澳门经济适度多元发展。有关内容也列入粤澳双方於2011年签订的《粤澳合作框架协议》。
经粤澳两地政府共同探索,有关管理模式在2016年6月21日通过《关於澳门机动车辆入出横琴的协定》基本确定;2016年12月20日,澳门机动车入出横琴首阶段政策措施正式啓动。
特区政府发言人办公室表示,澳门机动车入出横琴措施是中央惠澳政策的重要体现,也是粤澳合作的重大成果,有利於促进珠海澳门两地人流、物流畅通,促进澳门经济适度多元发展。(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