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中通社12月19日电 香港特区政府环境保护署与深圳海事局、深圳市人居环境委员会和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19日在深圳签订《深港船舶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室合作协议》。
该协议将提供平台,联合深港两地相关部门、各参与单位、学者和专家,共同推动区内船舶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发展和科研合作,以助贯彻落实珠三角水域船舶排放控制区。
据了解 ,香港特区政府环境局与国家交通运输部辖下的海事局於2016年12月签署了《内地与香港船舶大气污染防治合作协议》,加强双方在控制船舶大气污染方面的区域合作,以落实珠三角水域船舶排放控制区的实施,进一步改善区域空气质素。
协议由香港特区政府环境局副局长谢展寰、深圳海事局局长李为、深圳市人居环境委员会副主任卢旭阳和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巡视员温文华共同签署。(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