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新闻网12月15日电 据香港《星岛日报》报道,港交所在6月至8月中推出新板谘询,建议容纳同股不同权公司上市,同时推出创业板改革谘询,建议提升转板及上市门栏等,总结拟於今年内公布。由於监管机构谘询进展通常在周五收市後公布,现在至年尾仅剩下3个周五,即今日、22日及29日,由於後两者分别接近圣诞及元旦长假,市场人士预计,港交所或於今日公布两个谘询文件的总结,料会提及同股不同权下一步发展,及保护投资者措施的建议,当中包括为这类公司设日落条款。
有市场人士表示,由於新板有较大争议性,故倾向由主板容纳同股不同权公司,意味市值规模较小的初创公司上市无望。据悉,监管机构已研究多项同股不同权机制下的保障投资者措施,包括为这类公司设立日落条款。同时,若将同股不同权股份出售,该批股份将失去较多投票权的特徵;为这类公司特定股票编号以资识别;为相应投票权设有上限;对无收入的生物科技公司,以及第二上市公司的上市市值门槛要求,拟设不同的限制。
香港投资者关系协会副会长孔敬权赞成同股不同权公司在主板上市,认为相较另设新板,能更令投资者所理解及接受。这些公司可透过不同的编码来同现有传统架构公司区分开,并在上市後作出足够的披露。对於初创公司,不太支持由现有板块容纳。
毕马威资本市场发展主管合夥人李令德表示,对於将同股不同权公司纳入主板,而非另设新板,相信有利市场各方更清晰理解上市指引及价格,并能有一定交投量纪录。至於不另设新初板,令初创公司上市无望,她认为现有的私募基金及天使基金等,已足够去迎合其集资需求。
港交所谘询文件建议推出新主板及新初板,容许同股不同权的新经济公司上市,新主板上市门栏与主板相同,初板则为初创公司而设,并仅容许专业投资者参与。创业板改革方面,规定设有首次公开招股,占比不少於总发行规模的10%,控股股东上市後禁售期也由1年延长至2年,又建议将最低市值门槛由1亿元增至1.5亿元,取消简化转板申请程序,并将申请主板上市市值要求,由2亿元增至5亿元,让创业版不再是“主板踏脚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