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新闻网12月15日电 据香港电台报道,西贡蚝涌亚视前厂房前年搜出怀疑爆炸品案,3名被告较早前已被定罪,高等法院今日分别判处3人监禁2年2个月至3年10个月。
法官薛伟成表示,管有炸药罪名成立的36岁首被告陈耀成,制造危险物品,产生的烟雾带来巨大危险,判囚2年2个月。
管有炸药罪及串谋制造炸药罪成的31岁郑伟成,两项罪名分别判监2年,及2年2个月,其中8个月分期执行,即共囚2年10个月。
而案中24岁的第三被告彭艾烈,被裁定两项管有炸药罪及一项串谋制造炸药罪成,3项罪名其中8个月分期执行,共被判囚3年10个月。
法官指,他拥有制造炸药TATP的原材料,而这是一种知名的炸药,即使很少量亦足以造成很大伤害,虽然第三被告未有制造TATP,但他搜集相关资料,距离制造和使用TATP只是一步之遥。他说第三被告虽然有良好品格和年轻,但不是减刑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