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新闻网12月14日电 香港《商报》14日发表题为“不守一国原则 理应被DQ”的文章,全文如下:
港区人大选举会议主席团昨召开第二次会议,在总共提交参选表的59人当中,主席团确定49人符合资格,成为候选人参与角逐36个席位,10人遭取消资格(DQ),包括一人未有根据相关要求递交10个提名,无签署拥护宪法及基本法声明的公民党郭家麒,鼓吹“港独”的杨继昌以及“鸠呜团”的7名成员。
港区全国人大代表选举,是一项极其严肃、重要的政治大事,必须做到依法选出真正能够代表国家利益和人民利益的能人志士,向国家利益和人民福祉负责,当中的首要条件就是要牢固树立“一国”意识和坚守“一国”原则。未有递交10个提名而被取消资格的不说,其他被DQ的一干人等,平日一贯言行明显不守“一国”,甚至带头煽动分裂,有的参选摆明是为了搅局,有的以“口不对心”的声明效忠,企图蒙混过关拿到选举入场券,这是打错算盘,被DQ也是理所当然。
今届港区全国人大选举新加入一项规定,参选人要在登记表声明,拥护中国宪法及香港基本法、拥护“一国两制”方针、效忠中华人民共和国和香港特区,以及没有接受外国资助。参选人须对所填事项的真实性负责,如果在参选过程中,选举会议主席团经审查後核实,认为参选人不符合有关规定,可以取消他的参选资格。相关规定,是根据香港落实“一国两制”出现的新情况和实际需要,作出的必要补充和完善,对参选者而言也是应有宪制责任、政治伦理的基本要求。因为港区人大代表,代表的是人民利益、国家利益,代表香港市民参与国家政治事务,拥护和遵守宪法基本法及“一国两制”,效忠中华人民共和国和香港特区政府,这是合法、合理、合情,也是必要的做法,否则将无法确保选出能符合全国人大要求和条件的代表。
以上述规定进行检验,诸如郭家麒、杨继昌、“鸠呜团”等人,是定然不符合参选人大代表基本条件的。例如郭家麒在递交提名表时,公然拒绝签署选举声明,第一时间就不符合对候选人的要求,已即时失去参选资格。事实上,从郭家麒表现来看,其本人也意不在参选,争曝光率和做政治秀,显然对他重要得多。再如杨继昌,曾组建“香港民进党”鼓吹“自决”,去年报名参选立法会时,拒绝签署确认书,更自行附上一封所谓“不拥护基本法”的声明,被选举主任通知提名无效。又如一众“鸠呜团”成员,在旺角等地纠集闹事,暴力骚扰驱赶内地游客,公然发表支持“港独”言论。这些都严重违背选举声明的原则。即使他们签署了选举声明,但“听其言”,更要“观其行”,他们的行为与承诺不符,又岂能让他们混入选举。
选举港区全国人大代表,既是香港之事,也是国家之事。选出心系国家根本利益和香港福祉,真心实意爱国爱港,维护宪法和香港基本法,拥护“一国两制”的贤能之士,成为新一届的全国人大代表,搭好两地交流、沟通合作的桥梁和纽带,意义重大而深远,必将有助促进香港更积极地融入国家新时代的发展大局,共担责任,共享荣光。
香港商报评论员 周武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