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新闻网12月5日电 据《澳门日报》报道,澳门政府拟透过订立《长者权益保障法律制度》,整合现有涉及长者权益、社会参与、长者照顾体系等制度,并引入社工局可介入调解扶养、居住或财产争议,保护处於危急情况的长者。立法会一常会昨日上午与政府代表细则性讨论法案,就当中的保障对象,委员会认为是否澳门居民都应受到敬重,应扩阔法案的长者定义至所有在澳合法生活的长者,但政府派发的福利仍以现行法律规定。
敬老行爲无分界限
立法会大会早前一般性通过“长者法”,由一常会细审。委员会昨日上午十时首度与社工局长黄艳梅、副局长韩卫等政府代表讨论法案。
主席何润生会後总结表示,委员会认为法案将年龄为六十五岁或以上的澳门居民定义为长者,考虑到敬老爱老的意识和原则,敬老行为无分界限,应一视同仁,不分本地或非本地居民。政府考虑扩阔长者定义至所有在澳合法生活的长者,以表达澳门是长者友善城市,举例现时巴士的关爱座亦不论是否澳人都可乘坐。
何润生强调,涉及政府派发的长者福利仍按相关法津规定,仅以特区居民为限。委员会待政府修改条文後再续审议。
房策配合长者安居
法案并建议扶养人应为长者提供居所,何润生指现行民法有规定扶养程度、扶养方式、负有扶养义务之人,当中无表明扶养人要提供长者居所。政府无意修改民法,会修订法案条文的写法,循着除了提供基本的生活费,如具备条件,还要提供长者居所的方向。委员会强调,为使长者安居,政府须配合做好房策。
何润生称,会上有委员提出,当长者发生司法诉讼,希望政府、检察院能直接介入,不用在民事诉讼中自聘律师,使长者权益得到应有保障。
目标弘扬敬老美德
政府在法案的理由陈述中指出,立法目标是弘扬敬老美德,宣扬维护长者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强调是澳门特区政府长者政策应遵循的原则,从而促进构建一个老有所养、老有所属和老有所为的共融社会。(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