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公共交通工具、娱乐场所和购物商场等地点非礼女子,四名涉嫌干案的男子昨天被控,其中一人被指在环线地铁列车上非礼14岁少女胸部。
四名男子介于26岁至49岁,各面对一至五项控状,其中一人表示打算请律师抗辩,另一人则表明有意认罪。
被告陈锦荣(49岁,译音)面对一项非礼控状和一项恶作剧控状。
根据控状,他涉嫌于去年12月10日,在乌节路狮城大厦非礼一名34岁女子的臀部。陈锦荣于同一天被警方逮捕。
他昨天上午通过代表律师表示有意认罪,法官将案件展期至本月22日让他认罪。
另一被告卡鲁南尼迪(35岁)面对一项非礼控状,没有代表律师的他告诉法官他打算抗辩,案展本月11日进行审前会议。
控状显示,卡鲁南尼迪涉嫌于今年6月29日下午4时45分,在从实龙岗站开往玛丽蒙站的环线地铁列车上,用手肘来回搓揉一名14岁少女的胸部。
根据警方昨天发出的文告,受害人隔天报案,警方于今年7月19日逮捕卡鲁南尼迪。
另两名被告是王勇强(26岁,译音)与贾惹古玛(33岁),分别面对两项和五项控状。王勇强被控于今年2月5日在克拉码头一个名为“f club”的酒廊,非礼一名21岁女子的大腿。贾惹古玛(33岁)则涉嫌于去年9月8日,在豪杰大厦一家名为“club naughty girl”的娱乐场所,非礼一名22岁女子。
非礼罪一旦成立,被告可被判坐牢最长两年,或罚款或鞭刑,或任何两项刑罚兼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