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香港新闻网11月22日电 据香港《文汇报》报道,香港中华能源基金会秘书长何志平涉嫌卷入跨国行贿案,上周六(18日)在美国纽约被捕,并被控以违反海外贪污行为法及洗黑钱罪,本周一(20日)已提堂,控罪指其与西非国家塞内加尔前外长加迪奥,涉嫌代表一间中资能源公司贿赂非洲官员,涉及金额逾250万美元(约1,950万港元)。
香港中华能源基金会、华信能源昨日分别发表声明,指基金会“不存在相关报道中涉及的商业利益行为”,并要求美国相关部门在调查期间,严格依照国际法的相关法律,保障何志平的正当合法权利。
现年68岁的何志平,与61岁的加迪奥(Cheikh Gadio)被指为一间非政府组织背後的中资能源公司向乍得和乌干达高官行贿,以获取石油生意。
不过起诉书并无点名涉及哪间企业,只形容是一间以上海为基地及有跨国业务的大型能源公司。
两人涉嫌以200万美元(约1,560万港元)贿赂乍得总统“取得宝贵的石油开采权”;又将50万美元(约390万港元)款项存入乌干达外长库泰萨(Sam Kutesa)的户口。
由於贿款之中约100万美元(约780万港元)是以捐款形式经纽约银行系统汇出,遭查证後败露。
何志平和加迪奥各被控以违反海外贪污行为法及洗钱罪。加迪奥获准以100万美元(约780万港元)保释外出,何志平则继续还柙,一旦罪成最高可被判囚20年。另据外电报道,何志平还涉嫌向乌干达外长和总统送礼并承诺将来会提供利益,包括分享一间合营公司利润。
基金指不存在相关商业行为
香港中华能源基金会昨日发表声明,指基金会作为一家非营利性机构,严格遵照各国关於非政府、非营利组织的法律法规开展相关活动,“不存在相关报道中涉及的商业利益行为,也没有授权何志平先生及其他任何个人开展此类商业行为。”
声明续指,目前,何志平的律师已向美国司法部门提出反驳意见,并根据国际法和当地法规维护何志平先生的正当法律权益。“我们要求美国相关部门在调查期间,严格依照国际法的相关法律,保障何志平先生的正当合法权利。”
中国华信能源有限公司昨晚亦发出声明,指香港中华能源基金会是中国华信在港全资资助设立的非政府、非营利组织,不参与中国华信的商业性活动,与该公司没有商业性委托授权关系。
华信能源:在乌干达无投资活动
声明强调,中国华信在乌干达没有任何投资活动,乍得的投资项目是对“台湾中油”开展的财务性投资,不涉及与乍得政府的所谓利益关系。
中国外交部发言人陆慷昨日在记者会上回应指,注意到有关报道,但不掌握具体情况。
陆慷强调,中方一向要求中国企业在国外合法经营,遵守当地法律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