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新闻网11月17日电 据香港《商报》报道,瑞士银行香港分行前副董事,涉於10年前串谋客户并私下向该拥有硕士学历的陕西商人抽佣二成,收受约150万港元贿款,作为管理该客户投资组合的报酬,并声称此“手续及情报费”的收费乃“行规”。及後客户发现副董事涉隐瞒其他投资亏损而拒绝再付款,并於2014年向金融管理局投诉。副董事早前否认一项串谋使代理人接受利益罪在区域法院受审,经审讯後被裁定罪名成立,昨被判囚3年半。
法官林嘉欣判刑时指,39岁被告涂冰明知道瑞银不容许索取客户利益,但仍干犯此案;虽然被告没有任何刑事定罪纪录,但贪污须判处具阻吓性刑罚,考虑到没有证据显示被告替客户进行的交易有不法元素,故作出以上裁判。而控方亦申请财产充公令,案件押後至下月19日提讯,届时将处理有关事宜。
客户投诉揭案涉款150万
涂冰被控於2007年5月1日至2008年11月10日期间,作为瑞银香港前全球财富管理及商业银行业务副董事,与客户串谋,使涂在无合理辩解下接受贿款,作为帮助管理投资组合的报酬;而被告收取的涉案贿款,为经他为客户所赚取的总投资收益百分之二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