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新闻网11月14日电 据香港《文汇报》综合台湾媒体报道,今年初解散的台湾复兴航空,遭员工提告在遣散费中苛扣交通费、出差费等没纳入平均工资的计算,士林地方法院13日审结,判决复兴航空需额外支付396万8365元(新台币,下同)。
提出诉讼的共17名员工,其中 11人须跟飞检修飞机,公司每月固定给付交通费、跟飞费,但这11人退休资遣後,公司却未将交通费、跟飞费列入平均工资计算,导致11人退休、资遣费短少。其中一名工龄40年的维修员少领了67万5000元退休金。另外6名货运场务人员的资遣费中也未将交通费列入计算。
对于诉讼,复兴航空抗辩,交通费用与跟飞费用皆为差旅费,公司为体恤出差员工的“恩给”,不该列入平均工资计算。
法院认为,维修员是为确保飞机适航性才跟飞,公司给付跟飞费属於经常性给予,和员工劳务给付有关,当属工资无误,因而判复兴航空应给付17名员工短少的资遣费、退休金,共计396万8365元。全案仍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