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经审讯拘留涉嫌违法者的法律,有助防止恐怖袭击这类可能严重危害国家安全的事故。
律政部兼卫生部高级政务部长唐振辉昨天出席乌兹别克斯坦一个法律论坛,在致辞时说,新加坡是一个强调法治的国家,但在维持国家安全方面,须做出艰难的抉择,其中包括在刑事法中设立不经审讯拘留涉嫌违法者的机制。
唐振辉说,建国总理李光耀于1962年向一批法律系学生发表的演说提到,在很多社会里,须先有法律(law),才能有安定的社会秩序(order),但其实更正确的说法应是,要先有稳定的社会秩序,法律才能更有效地运行。
他说:“李光耀指的是具有巨大权力的不经审讯拘留机制,这个免去法律正当程序的机制能合理化吗?我想在座所有人都能同意,社会面对可造成严重后果的安全威胁,例如恐怖主义威胁。”
唐振辉说,一般刑事法只就已犯下的罪行,对歹徒实施法律制裁,而这个程序往往需要一段时间来完成。但预防性拘留涉嫌违法者的机制则可在危害国家安全的事故发生前,应对潜在隐患。“这个机制可能被滥用,但政府可以设下措施加以防范,就像新加坡的做法。我们是以改造的方式来拘留这些涉及违法者,而不是无限期地拘留他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