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理夫妇同时虐待两女佣,继早前虐待印度尼西亚女佣被判刑后,国家法院昨天针对他们虐待缅甸女佣的事件,判男被告坐牢24个月,女被告坐牢47个月和罚款4000元,法官也下令夫妇共赔偿缅甸女佣9500元。
案件中的夫妇郑伟杰(41岁)和谢韵玲(43岁)被控于2011年2月至2012年12月间在义顺6道住家虐待印尼籍女佣菲蒂雅(33岁)和缅甸籍女佣苗苗丹(31岁)。案发时,郑伟杰是资讯科技经理,谢韵玲是销售经理,他们否认指控,控方将两个案件分开审理。
昨天的裁决是针对虐待缅甸女佣苗苗丹的案件,苗苗丹在两被告家当帮佣约10个月里,过着非人的生活。她午夜才能入睡,并且睡在客厅地板,没枕头和被单,天未亮就得起身。她吃的是白饭配开水,有时饿得受不了,只好捡垃圾桶里的香蕉皮充饥。
除了吃不饱、睡不好,苗苗丹还遭被告夫妇百般凌辱、虐待,包括被掌掴、鞭打,甚至被逼吃自己的呕吐物、只穿内衣和短裤做家务。她也曾被令和另一女佣互相掌掴。
法官刘佩诗指出,被告夫妇的种种虐待行为侮辱女佣尊严,不只在肉体上虐待女佣,也在精神和心灵上折磨她,限定女佣使用厕所的次数更是剥夺人权、泯灭人性的行为。
至于虐待另一女佣菲蒂雅的案件,男被告之前被判坐牢43个月,女被告被判监两个月,他们也须赔偿女佣7800元。
法官昨天下判后也表示,两个案件的刑罚将分开执行。
综合两案件的刑罚,男被告共坐牢67个月,女被告坐牢49个月和罚款4000元,另外,他们须赔偿两女佣共1万7300元。
不过,这可能还不是最终的刑罚,针对缅甸籍女佣,男被告共面对九项控状,女被告则面对18项控状,控方在审讯途中各撤销一项控状。法官在审讯后各判两人其中两项罪状不成立,他们因此共逃过四项罪状。
但主控官昨天表示,控方已针对四项无罪释放的控状提出上诉,这意味着如果控方成功上诉,两被告或将面对更多刑罚。
两人聘请了王万里律师代为辩护,律师表示两个案件的审讯已耗了他们所有资源,无法赔偿女佣,女被告也没能偿还罚款。
法官最后准许他们各以牢刑取代。另外,法官允许他们回家安排他人照顾年幼孩子,他们目前各以1万5000元保释外出,本月27日才开始服刑。(人名译音)